新区14人获表彰!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惩恶扬善、扶危救困、匡扶正义的崇高事业,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
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扶危济困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凤平、郑科等21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称号表扬的决定》(遵红府发〔20251号)及遵义市委政法委《关于明确新蒲新区见义勇为工作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19-22号)文件要求,决定授予经新蒲新区党工委政法委确认的郑科、代华勇、何同同、谢婷婷、苟先进、晏朋、肖顺利、杨天权、传汝明、冷永生、陈旭、王小媲、张志康、彭井辉等14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全区广大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保护条例》,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及时发现身边的见义勇为事迹。让见义勇为人员成为正能量的传播者,在全区营造支持、鼓励、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的浓厚氛围,形成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为新蒲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单如下:
郑 科 遵义市正安县居民
代华勇 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居民
何同同 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板桥镇红光村瞿家寨组居民
谢婷婷 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居民
苟先进 遵义市虾子镇虾子社区毛坝组居民
晏 朋 遵义市新蒲新区思乐为广场居民
肖顺利 遵义市新舟镇新舟村花台组居民
杨天权 遵义市新舟镇新舟村七一组居民
传汝明 遵义市绥阳县郑场镇卧龙村高滩民主组
冷永生 遵义市新舟镇新舟村七一组居民
陈 旭 遵义市新舟镇新舟村青山组居民
王小媲 遵义市新舟镇新舟村民主组居民
张志康 遵义市新舟镇新舟村建新组居民
彭井辉 遵义市新蒲新区永乐镇坳口村居民
一审:王芬艳
二审:王煊予
三审:李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