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蒲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抓好党建引领,提高站位服务大局
1.抓好党建重引领,组织堡垒作用持续发力。党组中心组学习24次、“两学一做”集中学习30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2次,政治理论学习6次,观看革命传统教育及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影片三部,即《厉害了,我的国》《天渠》《李司法的冬暖夏凉》,开设专题党课6堂,到红色革命圣地娄山关、桐梓张学良将军囚禁地等接受传统教育3次,开展主题党员教育活动24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及《宪法》网上知识答题 126余人次,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素养和履职担当能力。
2.强化担当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2018年开展廉政勤政集中大约谈1次;开展预防提醒谈话共计24次;开展谈心谈话50余人次;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先后3次召开调度会,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自己查、互相帮、集体找、开门查等方式共查找出4大类13个方面的问题,并逐一整改落实。
3.脱贫攻坚打实战,精准帮扶取得新成绩。一是派驻驻村干部1人,到永乐镇合力村驻村帮扶,任永乐镇合力村驻村第一书记;二是帮扶喇叭镇喇叭村、永乐镇合力村、高粱村共计51户帮扶户,每名帮扶干部进村入户13余次,主要领导进村入户16余次,召开扶贫会议10余次,扶贫金额为15万余元,其中帮村扶贫金额为2.93万元,帮村年初“挂镇帮村包户”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落地生根。
(二)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9266万户(企业3735户,注册资本456.53亿元,从业人员1.9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231户,注册资本4.51亿元,人员0.21万人;个体工商户1.53万户,注册资本16.72亿元,人员3.53万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273户(新增企业1138户,注册资本69.26万元,从业人员0.56万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7户,注册资本0.95亿元,人员453人;新增个体工商户3078户,注册资本0.47亿元,从业人员0.67万人),在全年4000户的目标数上超额完成273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83%。
2.加大“证照分离”的改革力度。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集群注册”登记模式,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按国家、省市安排,我局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目前已完成告知承诺8件、优化准入服务36件。2018年,我局共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168户,其中,新设立1147户,换照、变更21户;办理 “一址多照”37户。
3.强化特种设备及质量计量许可。新办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格许可1家,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扩项2家,新办1家。
4.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做好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的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我局积极推行对外公开承诺,企业开办登记办理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法律规定为15至30个工作日办结),名称核准办理缩短为1个工作日(法律规定为10个工作日),并当场办结。二是进一步下放许可权限。为规范和简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方便办事群众,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办理下放到基层分局实施,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641张、《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406张。三是进一步抓好微企扶持工作。第一,开展微企回访工作,摸清微企底数,抓好年报工作。全区共有微型企业162户,其中:正常经营的有 98户,停业经营的有28户,外迁10户,无法联系的有9户,因市场原因死亡的企业12户,注销4户,未开展经营活动1户。微型企业应年报162户,已年报149户,年报率为91.9%;第二,宣传扶持政策,积极扶持微企。2018年全区有29户微型企业申请“3个15万元”政策扶持,获得扶持资格的微型企业有28户,带动就业185人(其中:带动精准贫困户7户,人数9人),企业实际投入资金599.7万元,兑现财政补助资金126万元,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100%;第三,兑现2015—2017年扶持微型企业18户,税收贡献激励资金约13.63万元;第四,形成合力,壮大遵义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微型企业培育示范基地。今年在原来的基础上发展增加12户小微企业,从而壮大遵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微型企业成长示范基地。截至目前,示范基地共扶持微型企业17户,带动就业107人(其中带动精准贫困2户3人数)、企业实际投入资金255.6万元。
(三)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一是积极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本着“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在先,取缔在后”的工作方针,加强宣传教育、督查引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督导办理营业执照56户;二是开展“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对辖区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33户,其中种子经营户21户、化肥经营户8户、农机经营户4户,抽检化肥5批次,经检测1批次不合格,已移交新区综合执法局处理;三是加大对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检查。主要对商场、市场、宾馆、网吧等行业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核查行业市场主体登记情况,共检查网吧22户、宾馆19户、KTV13户,超市16家;四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强迫消费、欺客宰客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旅游景区5次;五是强化酒类市场整治。重点对辖区内白酒类生产单位和经营企业、批发市场、宾馆、酒楼、商场、超市、零售点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欺诈消费者行为。检查白酒经营企业(门店)462家(次),小作坊18家,物流寄递108家(次),广告公司98家。六是深入开展打传规直行动。积极开展摸排调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和赶场天,以遵义大学城校园、各还房小区传销易发区、人员聚集区为重点开展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宣传和检查工作。2018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1台次,检查各类主体700余户次,劝离嫌疑人员50余人,调查云联惠相关商家13户次。在各镇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标语16幅、宣传喷绘图71块、开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七是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根据我局工作职责,对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非融资性担保和投资咨询中介机构、辖区常规金融机构、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等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检查辖区广告经营主体及LED广告牌的经营户36户次,检查其它经营主体130户次,检查重点行业20户次,检查印刷品广告120份,检查户外广告127处;八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2018年,共开展了“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行动和“珠峰”工程,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台次,检查相关经营场所(主体)352处。
(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筑牢“三大”安全防线
1.舌尖安全无小事,在食品安全上下功夫。(1)摸清底数,在“监抽监管”上发力。全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3户,食品经营户3795户,学校食堂121户,冻库5户。积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开展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兽药残留监测的专项抽样工作,覆盖辖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个体经营户。抽检食用农产品240个批次,合格率98.8%;包子等点心类食品抽检19个批次,合格率73.7%;奶制品抽检1批次、油类制品抽检1批次,合格率均为100%;快检1200批次,合格率100%。(2)围绕“重点”,在“日常监管”上聚力。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杂)店、大型餐饮、农村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小食杂、小摊贩、流动供货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学校食堂及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白酒假冒伪劣和侵权等行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瓶(桶)装饮用水、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等21项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餐饮服务环节和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隐患。着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排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全年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单位5358余家(次)。(3)做好“分级”管理,在“日常餐饮”上出力。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共完成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单位复审2家,推荐上报A级单位6家,B级单位10家。(4)严格“准入”,在“许可备案”上着力。完成新办食品经营许可831户,完成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1户,食品生产许可证4户。(5)勇于“担当”,在“应急处置”上得力。2018年为集中力量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战”,积极应对,我局召开3次专题调度会,安排防控工作,一是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制定了统一的《餐厨剩余物处置相关台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餐厨剩余物管理制度》;三是召开餐厨废弃物处置业主培训会;四是监管人员入户开展非洲猪瘟及法律法规等宣讲,指导经营户建立餐厨剩余物台账;五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剩余物集中分类收集,督查餐饮服务单位于遵义红城公司签订餐厨剩余物的回收协议。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000户次,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303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各类培训12次,参训人员2078人次。(6)强化“保障”,在“重大活动”上助力。新区是近几年全市各类活动赛事的热土,活动中食品餐饮工作通过“提前介入、全程监督、重点监控、快速检测、及时巡查”五步法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圆满承担并完成“省运会”、“全国第九届少儿合唱节”等14余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药械监督无禁区,在药品安全上下功夫。底数清,管理有方向。我区现有药品经营企业136家,医疗机构154家(其中乡镇以上医疗机构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民营医疗机构4家,个体诊所1家,村级卫生室14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家。全年巡查药品经营企业48家(次),药械使用单位13家(次)。开展GSP跟踪检查,受理新申办并办结乡镇药品零售企业24家,变更62家,认证21家,完成72家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工作。推进药品流通质量安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目前已制定《遵义市新蒲新区药品流通质量安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99家药品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11家、B级77家、C级11家。
3.特种设备监管无死角,在特种设备安全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特种设备日常监管。辖区在册特种设备4504台(电梯3987、锅炉66、压力容器238、起重机械171、厂内车辆32),在用特种设备2358台(电梯2106、锅炉33、压力容器155、起重机械50、厂内车辆12、公共燃气压力管道98公里)。我局严格按照年初建立的检查制度和检查方案,落实“三七”工作制,采取常规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每季度对每个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到位,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累计出动检查次数213次,检查使用单位94家,检查特种设备1360台,发现安全隐患23起,发出整改意见通知书14份,监察指令书8份,特种设备隐患率1.99%,控制在目标任务4%以下。二是强化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我局年初积极研究制定了《大力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要求所有还房小区都必须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加强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完成电梯保险703台。三是为全区重大活动、赛事等作安全保障14余次。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市场安全这个中心,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应对工作,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605起,现已整改1438起,未出现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五)突出品牌建设,重视标准引领,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新区
1.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是调度推行全区质量提升工作。辖区共有工业产品生产企业270家,其中,建筑材料生产企业202家(预应力混凝土、砖、预应力空心板、门、玻璃、细木工板等),电子产品生产企业60家(手机、喇叭、耳机等),电器消防产品生产企业3家,航天紧固件生产企业1家,排污水泥管生产企业1家,塑料管件生产企业2家,纸厂1家。为扎实开展质量提升工作,我局积极制定了《遵义市新蒲新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于11月7日牵头召开了全区的质量提升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质量月”活动。积极制定《遵义市新蒲新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遵新质量发展办〔2018〕1号)文件,并下发至各成员单位,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开展各类宣传学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横幅10余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起,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上报;三是保质保量完成质量考核工作。按照2018年质量考核工作要求,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召开了质量考核工作部署会,协调质量考核相关部门,认真对照考核细则,保质保量完成了质量考核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2.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对辖区2家集贸市场、10家加油站、12家商店超市、4家医疗机构、1家配镜行业开展了诚信计量监督检查,向被查单位宣传计量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诚信计量知识,并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
3.加强认证认可监管,规范检验检测。一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对辖区11家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对2家存在问题较多的检验检测机构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按照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三检合一”要求,督促企业按要求进行技术改造,截止12月5日,企业共受理完成“三检合一”车辆共计887辆;二是对强制认证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对辖区1家安全玻璃生产企业、2家手机生产企业开展了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4.深化“品牌强区”,助力提质增效。根据2018年目标工作任务,结合辖区企业实际,以品牌建设为引领,通过深度挖掘企业潜力,积极动员企业参与,主动上门服务,协调各方,今年在省名牌上有大突破,成功培育4家企业申报“贵州省名牌产品”和“贵州省服务业名牌”,经贵州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对资料及现场综合评价,我区遵义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评“贵州省服务业名牌”,完成目标任务培育申报4个,获得1个。
5.积极助推“黔货出山”。为加大我区特色农产品品牌的掊育、扶持力度,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局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与农产品网上推荐,并向企业积极宣传推广“贵州绿色农产品网”,鼓励企业申请办理“贵州绿色农产品评价证书”,截至目前,共组织6家企业通过平台推荐展示农产品50个,并向企业积极宣传推广“贵州绿色农产品网”,鼓励企业申请办理“贵州绿色农产品评价证书”。
6.积极开展标准网上公开声明。积极与企业对接,督查和引导企业主动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执行标准,按照要求对标准公开抽查比例不低于总企业数的10%,紧紧围绕目标要求对辖区16家企业的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指导14家企业完成了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同时,2017年我区企业标准自我公开产品数为3家,2018年23个,年度增长率高达666.66%,在标准公开上有一个大的突破。
7.持续做好商广监管工作。一是截止2018年11月底,新蒲新区已获市场主体商标注册42件。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净化”及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主要对新蒲、虾子、新舟的大型超市、生产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排查,排查经营户68户,重点对役兵良将、百强集团等6户未注册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突击性检查。共联系企业19家,其中驰名商标1家,贵州省名牌4家;二是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重点打击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第十条的广告行为。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执法人员400多人次;三是电商行业的监管,截止2018年11月底,已认领经济户口53户,认领网络户口7户,网上检查网站6户,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7户(其中关闭6户,停业3户)。
(六)抽样检测+消保维权+宣传引导,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抽检工作。
一是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兽药残留专项抽样检查工作。抽检主要覆盖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个体经销户等。全年共抽检5个品种,100个批次,合格率100%。快检800批次,合格率100%。二是药品抽检,截至目前完成药品抽样送检15个批次任务数。三是加强辖区内水泥预制构件产品日常监管并开展监督抽查工作。配合上级对我区9种工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市级监抽共18家企业22个批次产品,21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5.4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动对辖区7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9家砖生产企业的10批次产品开展抽样,对生产不合格的4家企业已责令企业整改,并将不合格情况移交新蒲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同时,对涉及民生的8家加油站的25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合格率100%,进一步保障了辖区油品质量安全。
2.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商品质量问题,加大抽检力度。
以汽油、床上用品、男女装、化肥等商品为重点开展了市场专项整治,其中共抽检5个加油站10个批次成品油,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化肥9批次,1批次不合格;床套2批次、手抓包3批次、银包2批次、男包1批次、女包1批次、休闲裤2批次,其中休闲裤1批次不合格、男包1批次不合格、女包1批次不合格,床套2批次不合格。针对不合格产品,均移交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3.着力依法打击行业内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强化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受理消费者投诉69件,调解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发布消费警示13条,实现网上录入投诉案件24件,其中在全国“12315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55件,处理55件,办结率100%,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0086.8元,处理投资人纪方与贵州中进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纠纷1件,为投资人挽回全部投资损失2万元。接到食品药品方面投诉举报信息35件,已处理完毕34件。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违法违规案件34件,其中工商行业违法违规案件27件,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件,产品质量案件2件,特种设备案件、计量违法案件各1件,累计罚没款罚没款34万余元。执法职责划转综合执法局后,共移送案件11件。我局办理的行政案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错案责任追究案件。
4.多措并举,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是编制简报75期,其中有15期被采纳,国家级4篇(人民网3篇、国家质检总局网1篇)、市级9篇、区级2篇;二是积极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5·20世界计量日”、遵义市12331投诉举报、食用野生菌及自制药酒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了新蒲新区安全生产宣传月、新蒲新区禁毒宣传等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次。其中发放野生菌宣传公告1000张、宣传手册20000册、悬挂标语100幅。三是强化对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今年9月20日,举办食品安全培训会,全区各学校、园(包括私立幼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将学法用法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5.认真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0月8日,新蒲新区工商、质监、食药监分局合并成立遵义市新蒲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告遵义市市场监管改革全面完成。接着顺利完成人员定岗和分局、股室中层干部的定员工作。建章立制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困难
(一)基层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基层力量严重紧缺。
一是监管人员数量严重欠缺。全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和营商环境建设任务重,省、市级和新区各项活动监餐、特种设备保障频繁,现有工作人员严重不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平均到每个镇监管人员不到4人,综合执法大队现有人员8人,负责新区中心区域新蒲办、新中办、礼仪办的市场监管工作,而临时性、综合性任务多,这本身与全区繁重的监管任务不匹配。由于各镇分局和综合执法大队除了承担法定的日常监管工作外,还承担由地方政府指派的多项工作任务,以精准扶贫为例:综合执法大队、各分局都分配有帮扶任务,这些都严重导致基层分局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二是部分基层分局领导未配备齐全。目前,我局还有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事业)和三渡分局局长(副科级行政)未任命。建议配齐领导职数;同时配备聘用人员或者雇员。
(二)食品风险点较多,日常监管难以做到全覆盖。
一是食品产业“多、小、散、乱、差”的整体现状有待改善。学校、工地集体食堂和城乡居民集中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点仍比较突出。特别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容易产生,让人防不胜防。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建议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力度,建议购置一台食品安全检测车,负责全区食品抽检工作;同时,在各村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人员,由村干部兼任,每人每月补助经费200-300元,人员由各镇确定,业务由市场监管局指导。二是网络销售假劣食品问题的日益严重。食品的流通、消费方式将出现智能化、网络化、小型化,安全风险点更加隐蔽分散,对传统的监管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造成工作链接不够,监管与执法存在一定程序脱节。一是因我局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控制现场证据和相关人员,造成后期执法取证困难;二是案件移交后不能及时反馈我局案件查办情况,造成监管不能有效开展。
七、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新蒲新区市场监管局成立第一年,我们坚持在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安全管理严字当头、营商环境优质高效、信用体系全面推进、质量新区上新台阶、干部队伍展新形象”为目标,坚持创新,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大市场、大服务、大监管、大质量、大保障”新局面,为新区开发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为把遵义建设成为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而奋斗。
(一)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改革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捷化优质化水平;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高效便民的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化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氛围;三是配齐配强市场监管队伍,打造一支与市场监管改革、与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相适应的监管干部队伍。
(二)推进信用体系、质量提升工作。以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的消费环境。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抓好产品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继续推进品牌创建行动,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和保护,推进名牌战略。
(三)强化行业日常监管。采取多项工作措施,积极打造覆盖全过程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一是加大对食品生产厂、小作坊等生产环节和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店等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测监管力度;二是对经营过期变质食品药品、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使用“地沟油”等触犯刑法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从重从严处罚;三是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险,重点开展电梯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强化油气输送管道的安装、气瓶等特种设备的除患排查治理。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