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区将启用两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发布时间:2024-12-23 16: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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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24年12月28日0时起,启用两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特向社会进行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点位: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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