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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新蒲新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新蒲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01 09: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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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蒲新区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大力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基层善治格局持续巩固,努力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系,为法治新蒲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现将新蒲新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法治责任,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关于新蒲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新蒲新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共召开7次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强化示范带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及省、市系列会议精神作为推动法治政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新蒲建设的通知》以及学习建议清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学法用法示范作用。2021年,全区共计学习两万余人次。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的要求,展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目前,已进驻事项976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进驻率达100%。二是全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研究制定新蒲新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44项,每月统计汇总各单位办理数据,实时更新掌握开展情况。2021年共办理医保类事项59件、市场监管类88件、交通运输类2件、税务类46件、教育类347件、公安类2件、卫生健康类2件。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印发《新蒲新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不断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制度化创新和立体式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政务办事效率,积极开展文件备案审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目标,严格按照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要求制定印发《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新蒲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操作规程》等文件制度,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未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影响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优势作用。聘用8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区级法律顾问,定期开展辖区律师业务培训和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审议和决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保驾护航”作用。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完成合同、协议法制审查共110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80余份。三是全面规范决策程序。围绕“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目标,全面提升决策科学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引导公民有序参与政府治理,持续提升议事决策透明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保证决策有章可循、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法治政府智能化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遵义市新蒲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二是深入推进“两降一升”工作。“两降一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指标,力争实现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降低,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1年,新区办理各类案件共计66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9件,未有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行政诉讼案件38件(包括红花岗区转交办案件),办结28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及时更新公示内容,规范事中公示,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事后公布,规范公示执法决定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及职责,规范记录装档。同时成立专项督查专班,以随机抽查执法卷宗、查看公开图片和资料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全过程规范化。

(五)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将区级法律援助中心入区级综治中心,设置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服务窗口,加强日常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近两年来共计开展法律咨询980余人次。同时加强常法律援助案件办理2021年以来共计办理133件,其中农民工工资案件75件。二是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基础。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力量,建立由各镇(街道)统筹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区聘任49名律师和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打包服务”模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化水平进一步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了新区综治工作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综治中心以12348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为依托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利用“新蒲司法”微信公众号、人工智能、法律大数据三大体系将各项法律服务线上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信息查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实施利民惠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成功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54个。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以每村(社区)培养5名“法治带头人”和3名“法律明白人”为目标,邀请普法讲师团及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不断扩大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截至目前,共计开展80余场培训活动,参加培训人数共计4000余人。二是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已形成以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龙头,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工作架构全区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90个,其中村(居)调委会76个,镇(街道)8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6个。2021年新区共调解纠纷3532件,调解成功3355件,调解成功率达95%;司法确认141件。三是全面强化社区矫正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管理工作,从思想上、行为上双向发力开展矫正,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74名,累计解除1391名。截止2021年12月,社区矫正对象在册83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74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

二、存在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需提高。少数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法治观念淡薄,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仍需提高。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仍需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仍有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规范性文件超期报备、不报备现象时有存在。特别是现阶段新区出现的行政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强制拆迁、拆迁安置补偿等领域,由于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存在程序瑕疵,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淡薄导致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大幅提高。

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亟待健全。各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工作力量不足,法治专业人才匮乏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服务党委(党组)推进法治建设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全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抓手,持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升全民法律知识素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与法治意识。同时加快新区民法典主题公园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受群众欢迎的精品法治文化阵地。

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为契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有所降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所提高;同时,加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调解力度,引导申请人自愿选择调解程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的“智慧锦囊”作用,科学合理调配资源,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高质量法律优质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结合新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考核办法,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安排好阶段性任务,督促各级干部和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抓好法治新蒲建设考核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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